第44节 (第1/3页)

可是误会如同滚雪球,放过一个,后面的只会更大。

所以封栖松把白鹤眠抱到腿上,捉住他乱动的手:“温小姐是老三的旧相好。”

“……啊?”

“老三的旧相好不少,你不必个个都记得名字。”封栖松不愿白鹤眠在外人身上操心,语速逐渐加快,“只是她比较特殊。”

“怎么个特殊法?”白鹤眠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。

封栖松淡淡道:“老三与温小姐认识,是在大哥刚死的那段时间。”

“大哥去世后,老三有很长一段时间走不出来,每日以泪洗面,还学着酒鬼酗酒。我教训了他几回,他怕了,不再泡在酒馆里,却成日和温小姐厮混。”

言下之意,温小姐不是老三一般的红粉知己。

“三爷喜欢温小姐?”白鹤眠早忘了吃醋,听得津津有味。

“喜欢……与喜欢,并不都是一样的。”封栖松的回答却很微妙。

有些喜欢,也仅仅是喜欢而已。

三两酒下肚,千金买一笑,喜欢最值钱。

白鹤眠一哂。

他在花楼里听得最多的是山盟海誓,见得最多的是背信弃义,夜里神魂相交的情人,起床就能为几块钱的嫖资大打出手。

“那段时间我疲于解决大哥留下的事务,无暇分心,只觉得老三能走出来便好,可惜……”封栖松叹息时,眼尾的泪痣越发清晰。

可惜了封家的老三,自此成了窝囊废。

“那你呢?”白鹤眠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。

封老三可以通过酗酒忘记大哥的死,可封二哥从不过度饮酒,也不去花天酒地,他把自己封锁在封宅里,一日又一日独自前行。

封栖松沉默良久,手指顺着白小少爷的眉眼拂过:“我有你。”

他一赧,别开脸,去看窗台上撅着屁股找米的麻雀。

自打开始下雪,白鹤眠就在窗口撒了一把小米,他知道能活下来的鸟不多,图个心安罢了。

金陵的雪留不住,白日下了,晚上消融,或是晚上下了,白天融化。

气温起起伏伏,总归没多暖和。

看久了,白鹤眠的眼前开始晃暗色的影子,封栖松伸手遮住他的眼睛,让他歇歇。

白鹤眠在封二哥面前又乖又软,顺从地低下头,睫毛像蝴蝶,在封栖松温暖的掌心里展翅欲飞。

封栖松心里泛起一丝灼热的欲·望,只有一丝,不足以焚尽理智,但足以让白小少爷获得黏稠的吻。

他亲着亲着,忽然说:“封二哥,你说三爷和温小姐认识了很久?”

“嗯。”封栖松捏着白鹤眠的下巴尖,觉得他瘦了,心不在焉地摩挲着手指,“从我大哥过世到现在,有些年头了。”

“封二哥,你说……互相陪伴是什么感觉?”白鹤眠猛地仰起头,柔软的发梢蹭过封栖松的脸颊,像小鸟突然虚张声势地鼓起翅膀。

他觉得自己和封二哥相识到相恋只有短短几月,所以对跨越了岁月的感情充满了好奇。

这是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,无论是亲情、爱情还是友谊,人活在世上,总有那么几个人陪伴着度过漫长的光阴。

封栖松却抿唇,没有回答白鹤眠的问题。

白鹤眠自顾自地嘀咕:“以前我听戏,时常听戏文讲,有妖怪和人相恋,苦苦守候几百年,就为了一个轮回……等一个人很久才能又相见是什么感觉?”

封栖松继续默然。

约莫就是他这样的喜不自胜吧。

年纪轻轻的白鹤眠尚未察觉封二哥沉重又漫长的喜欢,他还以为封栖松是把他抢来以后才动的心,所以说得毫无心理负担:“真羡慕。”

是啊,经历千难万险的爱情最令人神往。

封栖松温柔地注视着白鹤眠说话的唇,时不时在他嘴角轻吻,待他说累了,才把人松开。

“去见见温小姐吧。”封栖松笑,“你早就想去见她了,对吗?”

白鹤眠面色微红,眼神里有被戳穿的羞恼。

他还是在乎的,吃过的醋哪有那么容易忘?就算封二哥解释了,他还是想亲自会会温小姐。

“封二哥,我去了。”白小少爷不敢直视封栖松的眼睛,觉得自己的醋吃得小气,好像在管着封二哥,连和女人说话都不许。

“去吧。”封栖松好笑地注视他溜走,挥手示意千山跟上去。

细雪纷纷,封二爷驻足,在窗边逗留了许久,看着麻雀飞来又飞走,窗台上的米粒不多不少,数起来刚好九颗。

寒风吹散了屋内的暖意。

白鹤眠在时,封栖松怕他冻着,窗户只开一条细细的缝,如今他不在了,倒是没那么多讲究。

寒冷使人冷静。

封栖松背着手,暂时从情爱的缠绵中抽身,又变成了金陵城里,坐着轮椅搅动风云的封二爷。他的视线落在院中的薄雪上,并没有思考白鹤眠吃醋的事,而是在回味小少爷说的那声“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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